1、火灾探测报警器的调节,应在工程建筑內部室内装修和系统软件工程施工完毕后开展。
2、火灾探测报警器调节,先要各自对探测器、地区报警控制器,集中化报警控制器、火灾事故报警设备和消防安全控制系统等逐一开展单机版插电查验,一切正常后才可开展系统软件调节。
3、火灾探测报警器插电后,应按现行标准行业标准《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》的相关规定对报警控制器开展以下功能查验:
一、火灾探测报警器自查功能;
二、消声、校准功能;
三、常见故障报警功能;
四、火灾事故优先选择功能;
五、报警记忆力功能;
六、开关电源全自动变换和后备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;
七、火灾探测报警器常备开关电源的欠压保护和过电压报警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