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灾探测报警器外观规定,在现行标准中已有确立具体规定,关键规定可以分为四大类:
1.外壳外型基本规定
表层耐腐蚀、涂敷层剥落和出现气泡状况,没有明显刮伤、裂缝、毛边等机械性损伤。
全部拧紧位置无松脱,结构完整无破损。
检测室应具备防进入设计方案,能阻挡直径约1.3±0.05 mm的球形物体进到,防止脏东西影响检测特性。
2.标志与标明规定
商品本身表层务必印着清楚耐久的产品标志,与此同时附加品质检验标志。
全部电源开关、功能键应使用汉语标明作用,字体工整不易磨损。
显示灯色调需符合要求:火灾红色、常见故障为黄色、开关电源情况为绿色,防止情况搞混。
3.可视性构件外型规定
报警灯照亮时,在正前6m处、光照强度≤500lx的环境中,务必清楚可见。
电子光学类检测对话框表面无刮痕、无污垢,透光性面详细不影响探测灵敏度。
4.包装与配件外型规定
商品需保持在出厂详细外包装,无破损、返潮印痕。
包装内务必附加详细的中文使用手册,无缺页、笔迹模糊不清难题。